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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关键期常州打出困难群众帮扶“组合拳”
发布时间:2020-02-14    来源:常州市人民政府

  近期,常州市出台《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帮扶工作的通知》,打出疫情防控关键期民生保障“组合拳”。这是常州市为进一步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指示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相关工作要求,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疫情防控期间的基本生活的重大举措,将为困难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和安全感。

  《通知》由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发出,涉及民政局等16个部门和单位,主要包括十个方面内容,与困难群众衣食住行、教育就医、公共服务等生活必需息息相关。

  一、加强生活监测。重点关注、动态监测分散供养人员和被接回家过年的集中供养人员,居家隔离中的经济困难人员,以及集中隔离人员家中留有的孤老、幼童、重病、重残人员等的基本生活和照料护理情况,落实生活照料人。

  二、加强临时救助。针对全市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低保边缘、重残、孤儿、在领失业金人员、重点优抚对象、年满60周岁老兵和年满60周岁烈士子女、特困职工,在疫情防控一级响应期间,每人每月发放临时补贴(含价格补贴)。简化优化疫情防控期间救助办理程序,取消临时救助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民主评议和公示等环节,待疫情解除后再完善相关手续。将相关社会救助审批权下放至乡镇(街道),提高临时救助金的金额。

  三、加强慈善帮扶。全面做好社会募捐款物工作,为困难群体发放临时生活补助、爱心防疫包和相关生活必需品。

  四、加强低保救助。对因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造成家庭基本生活暂时困难或因疫情导致收入明显减少而造成家庭基本生活困难的群众,及时开展先行救助,再将符合条件的对象按程序纳入低保保障。对新申请低保等社会救助的,暂时取消民主评议环节;对已经纳入低保的困难家庭,视情延长定期核查时限,打通疫情期间社会救助“绿色通道”。

  五、加强患者帮扶。对确诊及疑似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予以全额补助;异地就医人员医保支付的费用由就医地医保部门先行垫付,疫情结束后全国统一组织清算,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试点家庭医生预约上门服务,开设家庭病床,覆盖失能老人等重点人群。

  六、加强学生帮扶。全面落实学前教育经济困难家庭子女政府资助、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高中和中职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残疾学生免收学费等政策。对因家庭成员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或因疫情致家庭收入明显减少而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学生,及时进行救助。对技工院校中成绩优秀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给予一定补贴。

  七、加强老妇幼照护。为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上门搞卫生、理发、生活照料等服务。统筹做好特困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困难儿童妇女等各类人群的救助帮扶。

  八、加强残疾人照护。为无人照顾的残疾人提供临时托养、监护服务。残疾人法定监护人由于疫情防控需要被隔离、住院等原因造成残疾人无人照顾的情形,由当地残联委托托养机构或养老机构托养、监护。对行动不便造成日常生活困难的重度残疾人,由属地社区提供志愿服务。

  九、加强志愿服务。充分发挥各类志愿者组织和广大志愿者围绕应急救援、社区服务、助贫帮困、心理辅导、宣传引导等方面,广泛开展活动,将爱心传递到每一位困难群众身边。

  十、加强统筹协调。各地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市各相关部门加强工作指导,并建立信息交流共享机制,全面协作配合,确保帮扶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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